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設計責任劃分

設計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設計責任壹般有兩種方式。第壹種:設計人主責

圖紙不簽名就不能成為施工圖,簽名就要負法律效力,這是不容質疑的。而且要終生負責。字是不能隨便簽的,設計人負60%~65%的責任,專業負責負20%~30%的責任,校對是10%,審核是5%,審定5%。壹般是按這個比例。

第二種:蓋章的主責

目前建築領域的結構設計,壹般是這樣的:設計、校對、審核、審定、專業負責人***五項,其中審定可以不簽,然後剩下的四項至少要簽三個人以上,也就是說,圖紙上這四欄不能是同壹個人,也不能只有兩個人,必須至少三個。壹般來說,專業負責人就是蓋註冊章的那個,同時還兼審核或者校對,然後第二個是校對或者審核,然後第三個是設計。

法律依據:《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事故及相關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聘用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負有過錯的註冊工程師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