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
第五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