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合同的內容維修合同的內容為:1。送修設備的名稱、所有者的姓名、聯系信息和合同號。2.型號、車牌號、發動機和底盤號。3.維護項目,估計成本。4.簽訂合同的日期和地點,送修和交付車輛的日期、地點和方法。5.修理者提供材料的數量和質量、驗收方式和保修期。6.結算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和賠償金額、解決合同爭議的途徑。7.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等。
雙方相關義務修理方的義務包括:在規定的時間內收發車輛進行修理,提供車輛的真實情況(包括技術資料和車輛檔案),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維修費。
修理者的義務包括:按時交付修理車輛,按照車輛型號修理技術標準修理車輛,提供修理後的合格證,同時建立維修技術檔案,說明有關註意事項,收取維修及配件費用,向修理者提供工時和消耗材料的詳細清單。
雙方違約責任:1。修理者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車輛修理,修理者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整車的,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修理者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維修費的,從到期之日起向修理者支付滯納金。3.修理者交付的修理車輛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修理者可以要求修理並賠償損失。4.修理者未按合同期限驗收提車的,應當支付保管費和自然損壞修復費。5.修理者應當賠償中途更換修理項目造成的損失。6.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維修行業管理處或經濟合同仲裁部門仲裁,或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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