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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會計社團的申請書

學生社團成立申請(附社團章程模板) 2009年05月16日 星期六 10:5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學生社團成立申請

社團名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

20 年 月 日

填寫 須 知

1. 本材料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成立申請材料。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範圍內,申請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填寫此材料,並附社團(籌)章程,裝訂成冊,經校團委審批,方可成立學生社團。

2. 新申請成立的社團自審批通過之日起成為預備社團。六個月預備期滿後,現任會長本人通過書面申請和指導單位推薦,經校團委考察通過後,方可成為正式社團。

3.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應當由10名以上學生聯合發起,且發起人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4. 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及活動範圍,其全稱應冠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字樣。

5. 學生社團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社團名稱及類別;社團宗旨、活動內容和活動方式;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權限;社團管理層(應包括會長壹名、主管財務的副會長壹名及團支書壹名)的產生、罷免程序和權限;社團經費的來源、使用管理辦法;章程的修改程序;社團終止的程序;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6.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必須聘請指導教師。該指導教師須是我校的在職教師,校外人員、學生、客座教授、訪問學者、退休教師原則上不得擔任。聘請教師作為社團指導教師,須經其本人同意,並經該教師所在單位黨政部門批準並加蓋公章。指導教師需與社團簽訂協議,明確指導教師在學生社團工作中的權利與義務。

7. 申請成立學生社團,必須聘請指導單位。該指導單位須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下屬的具有指導能力的單位或部門。聘請校內單位(部門)作為社團指導單位須由該單位(部門)負責人正式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8. 社團發起人在填寫完成本材料後,先交至學生社團聯合會,由社聯統壹交團委審批;校團委將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通過審批的,即成為預備社團,並向全校發布公告;未能通過審批的,向發起人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

9. 社團成立申請的流程及相關規定,請參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青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委員會制

社團名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團宗旨

社團性質

人文類

體育類

藝術類

實踐類

科技類

(以上選填壹項)

負 責 人

姓 名

學 號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住 址

面向對象

□全校本科生 □全校研究生 □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主要

活動

形式

組織結構框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續)

社團成立的 目 的

及必要性

說 明

指 導

老 師

意 見

簽名:

年 月 日

指 導

單 位

意 見

負責人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校 團 委

意見

負責人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青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委員會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發起人登記表

姓 名

性 別

學 號

宿 舍

身份證

個人聯

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箱

社團職務

會長

主要

工作

經歷

院(系)分團委意見

指導員(導師)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青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委員會制

(表號:1/1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及單位備案表

***青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委員會制

指導教師資料

姓名

工作單位及職務

聯系電話

手機

辦公室

學術背景:

指導教師

所在單位

意 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指導單位資料

單位

聯系電話

單位情況

簡要說明

單 位

負責人

意 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學生社團指導教師聘請協議

為了更好地對社團開展的各項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現與指導教師簽訂以下協議:

1. 學生社團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與監督,指導教師須對學生社團的組建與發展進行正面引導。

2. 指導教師擁有對學生社團組織結構、主要負責人及其職務、社團主要活動及其計劃、社團財務狀況的知情權與建議權,學生社團對指導教師的以上權利提供保障。

3. 學生社團的機構設置和人員變動必須征得指導教師同意。

4. 學生社團的刊物出版前必須經過指導教師審查,由指導老師提出修改意見,指導老師審查通過簽字後方可送交校團委宣傳部審查出版。

5. 學生社團應定期向指導老師匯報本社團財務狀況,指導老師應履行對社團財務進行監督的義務。

6. 指導老師每學期應至少出席壹次社團會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________________

社團負責人:

簽字(蓋章)

指導教師: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團成立章程應包括內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手冊》學生社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社團成立章程應包括內容:

1.名稱

2.宗旨、活動內容和活動方式

3.學生社團類別

4.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5.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權利

6.財務管理、經費使用原則

7.負責人的條件、權限和產生、罷免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團終止程序

10.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社團章程模板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_______社團,簡稱“______”(選填),英文縮寫_____(選填)。

第二條 _____(社團名稱)社是壹個以________(服務對象)為服務對象,進行__________(主要活動內容)活動的非贏利自發性_________(類別)團體,由________(年級)屆________(系別)系________(專業)專業________(班級)班_________(姓名)發起組建的。 (填寫第壹屆會長相關信息)

第三條 _______(社團名稱)社以“_____________(社團宗旨)”為宗旨,嚴格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學校紀律和團委的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社團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社團成員之壹,接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團委的指導和監督,接受________(指導老師姓名)老師的指導。

第五條 全體社團成員必須遵守本章程,按照本章程規定嚴格要求自己。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社團的活動範圍(必須具體、明確)

(壹)*********

(二)*********

(三)*********

( )*********

第三章 社團成員及其權利義務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 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正式學籍;

(二) 承認本社團章程;

( ) ……。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壹) 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三) 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 ) ……。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壹)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參與社團活動;

(四)按本社團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 )……。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交回有關會員身份的證件。(必須載明會員退會清退會費的辦法)。

第十壹條 會員如有違反本社團章程的行為,…… (各社團自行制定獎懲辦法)。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負責。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召開時間:_______召開壹次(自行制定,原則上每學期至少召開壹次)。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壹)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根據北航《學生手冊》學生社團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規定,本社團組織機構必要組成如下:原則上設會員大會、會長、副會長(主管財務的必須有壹名)、財務部。其他部門視社團自身情況自行設立。如果社團會員中團員人數超過三人,要設立社團團支部,如果會長是團員,則兼任社團團支書。

第十八條 本社團的會長(社長)、副會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三)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四) ……

第十九條 本社團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期壹年。本社團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負責人。

第二十條 本社團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壹條 團支書行使以下職責:

(壹)在學校黨支部和校團委的領導下,根據學校在各時期的任務及校團委的工作安排, 認真完成與社團團支部相關的工作;

(二)積極協助會長做好本社團工作,關註社團成員思想動向,起好組織協調作用。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二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壹) 會費;

(二) 捐贈;(請註明捐贈途徑)

(三) 在核準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 )……。

第二十三條 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四條 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五條 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校團委並接受監督,同時應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校團委組織的財務審核。

第二十八條 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條 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團執行機構或______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條 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團委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壹條 本社團因各種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指導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社團聯合會及校團委。

第三十二條 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 本社團註銷後的剩余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___年___月___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校團委核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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