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囑要按手印簽名有效嗎?
遺囑上沒有立遺囑人的簽名,但有阿杜的手印。只要確定是誌立遺囑人的手印,立遺囑人的遺囑就有效。
如果不能確定是立遺囑人的手印,遺囑無效。《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委托他人代書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壹人代書,註明年、月、日,由代理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二、寫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麽?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壹種形式,即可以代他人書寫遺囑。並且代理人的意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遺囑的壹般要求,即:
(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
(2)遺囑人的思想是真實的;
(3)遺囑處分的財產是立遺囑人的合法財產。
2、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
3.其中壹個證人寫了這本書,並指出年,月,日;
4.代理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代信立遺囑的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民法典》的上述規定,通過代理人訂立遺囑的程序應為:
1.立遺囑人要立遺囑時,應先邀請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並請其中壹人為書的代理人。
2.立遺囑人表達遺囑的意思,記賬人做記錄。
3.代書完成後,代書人必須向遺囑人和其他見證人宣讀筆錄,即遺囑全文,或者傳閱。立遺囑人審核全文後,會得到立遺囑人的完全同意和認可。之後,立遺囑人應註明立遺囑的年、月、日、地點,並記明書法家和見證人的姓名。
4、由遺囑人、代理人和見證人簽字。遺囑人不會寫字的,應當用手印代替,手印前應當寫上遺囑人的姓名。
代理人寫的遺囑、自己寫的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都是遺囑的形式。只有口頭遺囑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我建議妳盡量找律師代寫,公證壹下。這種遺囑法律效力特別強,經濟條件不允許。自寫遺囑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