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離職時手續:
1、確認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
2、確認個人檔案、社保轉移手續;
3、去人事那裏查對考勤記錄,核對工資的結算,確認離職的工資發放時間。
二、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辭職壹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壹致解除合同。
擴展資料
辭職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