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很多組織良好的同性戀團體。這些團體積極主張同性戀者應該與異性戀者平等對待,要求政府立法接受同性戀合法。他們主張同性戀者應該能夠結婚和收養孩子。這些組織還向美國政府施壓,要求撤銷同性戀者不能在軍隊服役的規定。
這些組織主張同性戀應該和異性戀平等對待的基本立場是什麽?答案很簡單,就是他們認為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就像壹個人的膚色、身高、外貌等等。對同性戀的歧視,就像種族歧視壹樣,應該立法禁止。所以這些組織對同性戀是後天而非先天因素的論調非常憤怒。他們試圖攻擊那些想要幫助同性戀者改變傾向的書、人和組織。幫助同性戀者改變傾向的基督教組織ExodusInternational經常受到這些激進分子的攻擊。
同性戀真的是天生的嗎?如果是這樣,對於滿足於自己傾向的同性戀者來說,將是壹個好消息;但對於那些有同性戀傾向但又不滿足於現狀並試圖改變自己的人來說,這是壹種不好的消費,意味著他們將無法成功改變自己的傾向。我們必須明白,並不是所有的同性戀者都對自己的處境感到滿意。有相當多的同性戀者想改變自己卻不知道從何下手,而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壹說法可能對這些人是壹個沈重的打擊。換句話說,“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結論並沒有給同性戀者帶來壹致的回應,而是“有人歡喜有人愁”。
幾天前,科學家、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正在就同性戀的成因進行激烈的辯論。有壹點是肯定的,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結論還有待科學證明。這裏我想提出的是,即使科學家能明確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那是不是意味著同性戀就要過同性戀的生活,按照自己的傾向去生活?
我們知道,人不是機器,而是有道德規範和意誌力的動物。在我看來,即使研究表明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我們也不能以此為由,隨心所欲,放縱情欲。因為決定壹個人行為的不是基因,而是意誌力。我們不能因為壹件事生來就認為它是自然的、對的、不必要的、不可改變的。比如我們生來就有殘疾,我們能因為生來就有殘疾而拒絕克服自己的殘疾成為有用的社會人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如果殘疾人能夠克服他們所面臨的障礙,雖然這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但他們最終可以像正常人壹樣造福人群。我讀過很多關於殘疾人如何成功克服身體障礙的書。當然,殘疾不同於同性戀。前者是身體問題,後者是心理問題。我舉這個例子只是想告訴妳,我們不能因為某樣東西是天生的,就采取否定的態度。就算是天生的,我們還是可以超越的。
曾經有壹段時間我以為自己生來就是同性戀。沒有別的原因,但是我發現我從很小的時候(十歲左右)就開始有同性戀傾向和幻想。很多同性戀者認為他們的同性戀是因為這個原因而生的。信了主之後,我非常恨上帝,覺得他太不公平了。我問他為什麽在把我變成同性戀後拒絕我。他還是壹個慈愛公正的上帝嗎?因為這個,我離開上帝有壹段時間了。但是怨恨始終是怨恨,我意識到最後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不能放縱我的欲望,因為我相信我是壹個天生的同性戀者,這只是在回避問題。在我心裏,我知道同性戀是錯誤的。我壹直被自己為什麽會有同性戀傾向這個問題所困擾,也看了幾本關於同性戀的書,但是沒有壹本能幫到我。這些書要麽譴責同性戀,要麽鼓吹同性戀。我後來去見賽·羅傑斯,最大的原因是想找出我同性戀的根源。賽·羅傑斯問了我的家庭背景,童年和同性異性的關系,有沒有被性侵過等等。,並從總體上給我解釋了我同性戀傾向形成的原因,讓我對自己的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後來當我進壹步了解同性戀的根源時,在改變的過程中對我幫助很大。這樣我才能對癥下藥,就像醫生必須知道病根才能根除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