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手冊簽字有效方式如下:
1、如果員工手冊有向員工出示,壹般在員工入職時給員工簽字,確認其已其手冊中的內容,此時,員工手冊相當於已向員工公示的勞動規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即使是給員工簽過字了,如果手冊中有對員工重大的不公平條款,法院或仲裁委也壹般會否認這些條款的法律效力;
3、簽訂的員工手冊明顯有失公平的,應屬無效,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追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發放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印刷文本,並讓員工簽字,說明已經收到並閱讀相關規章制度,且願意遵守;
5、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是勞動關系的基石,可將其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壹並由勞動者簽收與認可,公司也盡到了告知義務。
企業制作員工手冊意義:
員工手冊是員工尤其是新進員工了解公司體制、狀況、文化的最直接的載體。最重要的是它表明了公司的制度文化,告知了員工的行為準則。它本身就是員工培訓教育的最好教科書,是公司文化的傳播媒介。因此企業制作員工手冊意義重大。
員工手冊作用:
是單位的各種規定制度,員工的責任與義務綜合匯編起的文件,員工在領取時需要簽字確認。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員工手冊編寫五大原則如下:
1、依法而行
員工手冊的制定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例。
2、權責平等
員工手冊應充分體現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系和權利義務的對等。
3、講求實際
員工手冊要有實際的內容,體現企業的個性特點。
4、不斷完善
員工手冊應該適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
5、公平、公正、公開
員工是企業的壹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全員參與,所以要廣泛征求大家的意見,對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采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