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關系公證書
()ХХ字第ХХ號
申請人:ХХХ,男或女,於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號。
ХХХ,男或女,於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號。
關系人:ХХХ,男或女,於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號。
ХХХ,男或女,於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號。
根據ХХ單位公務人員檔案記載(或向知情人ХХ核實),茲證明申請人ХХХ是關系人ХХХ的ХХ(關系稱謂);是關系人ХХХ的ХХ(關系稱謂)。申請人ХХХ是關系人ХХХ的ХХХ(關系稱謂),是關系人ХХХ的ХХ(關系稱謂)。
中華人民***和國ХХ省ХХ市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Х年Х月Х日
親屬關系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序證明當事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真實的活動。親屬關系公證書主要用於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領取撫恤賠償金等事項。
1、親屬關系公證的管轄。親屬關系公證由當事人依據地的公證處管轄。
2、申辦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申辦此項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明,並提交有關部門根據檔案記載出具的當事人與關系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 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 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
3. 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證明信參考樣本中“域外親屬關系”壹欄要求開具。
4. 如果委托他人代辦,受托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