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授權委托書個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人,性別,身份證號,委托人,性別,身份證號。本人寫下不能親自辦理相關手續的原因,特此委托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相關事宜。本人將認可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簽署的相關文件,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 *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法律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委托代理的書面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不明的,委托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相關手續,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制作委托書,具體格式如下:
1.我親筆寫了委托書,標題寫著:授權委托書。
2.委托書的內容包括:
(1)客戶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郵政編碼:
(2)委托人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地址:,身份證號:電話:郵政編碼:
(3)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範圍:委托人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委托人與(單位和個人)之間的業務中作為委托人的商品生產者,其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即全權生產委托人委托的商品。
(4)以上內容應寫(抄)在同壹頁上;
(5)委托書由兩張以上紙張組成的,無效,不予認可。
3.委托書的末尾,應該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簽名和日期。
4.受托人憑委托書和受托人證明辦理相關手續。
5.相關部門憑授權委托書辦理手續,並將授權委托書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