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鮮章”是指用印泥蓋的代表其單位和個人的章,不是復印過後的章。
人事章不算公章。只能用於公司內部的文件上,而公章是指對外使用的章,可以代表公司意誌的,比如公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在票據上也需要蓋公章。
開具工作證明必須是加蓋公章,因為工作證明是對外開具的,像財務章、人事章這類部門章是不行的。
壹般工作證明壹個章就夠了。壹般應該是單位的公章更有效力。
壹般情況下,勞動者需要提前寫好工作證明,再找單位所在的人事部,簽名以及蓋章。
單位工作證明壹般這樣開的:
1、標題。居中寫清楚單位工作證明;
2、寫清楚證人當事人的姓名,並且註明是該公司的員工;
3、寫清楚任職部門,任職崗位;
4、單位工作年限;
5、證明單位的名稱、蓋章以及訂立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條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