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法院送起訴狀可以不簽收嗎

法院送起訴狀可以不簽收嗎

不可以。法院起訴書壹定要送到被告手中,並簽送達回證,確保被告能收到。法律規定由法院將起訴書送交被告人。不過實踐中法院壹般不會派工作人員專門去向被告人送達文書,而是會打電話讓被告人自己來法院取。如果應訴人無法通知的,會以郵寄形式送達,並要求應訴人簽字確認。如果應訴人地址變更或其它原因致使起訴書無法送達的,法院會在當地媒體和法院公告欄公告,公告後六十天視為自動送達。民事、行政案件中原告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到法院提交起訴書,由律師進行訴訟代理,不用自己寫起訴狀和不用到法院立案。刑事案件中,由檢察院向法院移送起訴。對刑事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對民事案件,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起訴書遞交給法院後是會有具體立案的時間通知的,如果到了時間法院這邊還沒有消息,則可以親自的去問問具體的原因。

壹、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

(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

(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二、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壹)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及職位、住址(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號碼。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單位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