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式1,2C,3C(書房),如果使用復印件,應使用A4版。
2.照片2張(長4厘米,橫3厘米)
申請時6個月內上身無帽無背景照片1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在背面寫上姓名後放入信封;
3.壹個有足夠郵資的寫有自己地址的信封。
4.與入場許可證相關的材料
受教育機構的入學許可或證書復印件。提交準考證復印件時,請出示原件。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出申請的,不需要;
在要入的院系、學科、課程中記載的是,研究生必須記載有研究內容,在讀或聽課的學生必須記載有在讀或聽課證明,這些證明都是由高校的院系和其他機構出具的;
5.學費和生活費的支付
(1)申請人自費時需要提供以下壹種或多種文件。
註明支付金額和支付期限的證明,以及相關的獎學金支付情況;
申請人名下的存款證明,如有需要,需提供有儲蓄能力證明的資料。
(二)申請人的親屬等匯款。
資金說明,說明資金置換支付的原因和具體救助金額;
城中村村長出具的資金來源證明和具體繳納人的納稅證明。針對需要,出示了關於資金支付人的專業證明,上面記載了全家的戶籍謄本,蓋章證明等等。
6、除日語教育外,進入專門學校的專業課。
(1)以下關於日語語言能力的文檔之壹:
明確表示在法務大臣公布的日本語教育設施中有6個月以上日本語教育的結業證書、出席證書和成績證書;
日語水平考試1或2的證書復印件,明確顯示有《學校教育法》第壹條規定的在校(幼兒園除外)學習壹年以上的證明;
(2)畢業後預約證明;
7.其他人
(1)必要時需要以下經歷的證明;
申請人自己寫的關於學歷和專業歷史的簡歷;
相關學歷證明(畢業證或復印件、成績單);
職業證書和公證書;
(2)證明材料應翻譯成日文;
(3)必要時,要求提供其他必須參考使用的資料;
(4)除申請人外,下列人士亦可作為此項申請的代理人:
申請人接受教育的日本機構的雇員;
申請人居住在日本的親屬;
在日本生活的學費或居住費的支付者;
由代理人辦理的,出示與代理人證件相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