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簽訂的合同沒有簽字有效嗎?
如果本合同是書面合同,只有乙方的簽字,而沒有甲方的簽字和蓋章,則本合同無效。如果合同是電子版的,必須事先簽署確認函,否則合同無效。
既然是合同,就需要雙方簽字。未簽訂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但未簽訂的合同在壹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後才有效。壹方當事人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另壹方當事人接受了,說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 * *認識,所以合同成立。
合同的本質是雙方協議的產物。最後的簽字確認是證明雙方達成協議的直接證據。因此,沒有簽名的協議不能生效。但如果除了簽字,還有其他可以確認的東西,比如手印或者公章,協議就可以生效。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百九十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2.電子合同沒有簽名生效嗎?
電子合同中有簽字生效約定的,按規定生效。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按照法律規定生效。
根據規定,電子合同是所有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短信息、網頁等)中的壹種。),而壹份電子合約只有符合下列規定,才可成為具有法律意義的數據訊息:
1,部分表現形式,滿足隨時調查需要,自我保存可以保證數據完整性;
2.生成、存儲和傳輸可靠,保證內容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3.有可靠的電子簽名、手寫簽名或電子簽名;
4.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送者、接收者、時間和其他內容。
電子合同只有滿足以上四點,才具有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根據中國法律,合同包括合同、信函和數據電報等。它們的成立和生效的前提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需要雙方簽字蓋章。如果壹方不簽字,合同就不完整,原則上無效,對雙方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