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算。快遞代收寫的是代收人員或者是地點的名字,不是寫的本人的,也不是本人簽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郵政行業標準-快遞服務》 第五條 快件簽收時滿足以下要求:
1、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
2、若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可與收件人(寄件人)溝通允許後,采用代收方式,快遞服務人員也應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責任;
3、與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約定的應從約定。
驗收無異議後,驗收人應確認簽收。
拒絕簽收的,驗收人應在快遞運單等有效單據上註明拒收的原因和時間,並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