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刑事案件還在偵查階段口供可以改嗎

刑事案件還在偵查階段口供可以改嗎

法律主觀:

記錄口供後,如果確實與事實不符,壹般可以改變,但有翻供嫌疑,以前也有假口供嫌疑,要承擔法律責任。口供應當要符合事實,虛假、不實口供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若翻供與事實不符,自己要承擔翻供的相關不利後果。合理翻供不僅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辯護權的需要,也是查明案件事實的需要。因此,偵查、司法機關應當正確對待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翻供。既不能簡單籠統地否定,也不能不顧發現的案件事實和其他充分、確鑿的證據,輕易肯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只有經過核實,口供才能作為證據。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被告人不能認定有罪。在調查過程中,公安通常有3個案件事實。~四次審查確定口供的真實性,甚至更多。因此,壹旦簽字確認,刑事訊問筆錄的每壹份都很難修改,並將作為證據材料保留。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方面需要補充或更改,可以在下壹次公安/提審時,檢察官在新筆錄中補充。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對刑事訴訟法》>相關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二條訊問筆錄有下列瑕疵,經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可以采用;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壹)訊問筆錄填寫的訊問時間、訊問人、記錄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誤或者存在矛盾的;(二)訊問人沒有簽名的;(三)首次訊問筆錄沒有記錄告知被訊問人相關權利和法律規定的。《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訊問筆錄的制作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準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