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完善政府工作人員考核制度,客觀評價政府工作人員的績效,提高績效考核的準確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改進政府工作作風,促進政府工作人員效能建設,根據《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對我街道政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壹、指導思想和原則
公務員績效考核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圍繞“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目標,進壹步加強管理,充分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服務意識,規範行政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優化行政環境,建立高效、公正、勤政的人民公務員隊伍。
績效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註重實績的原則,以及群眾評議與領導評價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二、評估的範圍和對象
參加績效考核的人員為:街道辦事處國家公務員、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享受公務員待遇的人員。
三。評估的內容和標準
(壹)評估內容
員工績效考核應以履行職責為基礎,突出工作績效,包括工作業績、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工作效率和廉潔自律五個方面,重點是工作績效考核。
工作績效是指崗位目標責任制所確定的任務能否高效、優質地完成,任務是否飽滿,表現是否突出,是否受到表彰獎勵。
服務態度是指對服務對象的態度是否端正,態度能否做到親切、認真、熱情周到、誠實守信,首問責任制是否認真落實,服務質量是否過硬,處處維護公務員的良好形象。
敬業是指妳是否熱愛自己的工作,是否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是否精通所承擔的工作,是否能熟練應用現代化的辦公工具,工作態度是否積極主動,工作作風是否勤懇紮實,是否有創新意識,是否有責任心、組織紀律性和出勤率。
工作效率是指能否創新思維,改進工作方法,能否快速、準確、及時地處理行政事務,能否按規定完成承擔的任務和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廉潔自律是指是否遵守黨和國家關於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有無違紀行為。
(2)評估標準
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壹般、較差四個等級。
優秀:熟悉業務,任務量大,效率高,質量好;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規範,作風務實,紀律性強,服務熱情,群眾反響好,為人正直,工作成績突出。
好:熟悉業務,工作任務飽滿,工作質量符合要求,工作比較規範,工作比較主動,遵守紀律,服務態度好,群眾滿意,工作成效明顯。
壹般:業務不夠熟練服從領導安排,工作量小,工作表現不突出,沒有明顯失誤和群眾投訴,但工作主動性不夠,表現不明顯。
差:對業務不熟悉,工作懶散,辦事拖沓,質量不理想,違反工作紀律或廉政紀律,受到兩次以上群眾投訴或不良反應。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績效考核采取領導考核與服務對象考核、季度考核相結合,與公務員目標責任制考核、年度考核相銜接的方式。評估應該實用、簡單和容易。
(壹)、平時考核
1,確定工作內容。主管領導根據年度工作目標,每月將工作任務逐級分解到下屬人員,明確完成工作任務的時限、數量和質量,作為考核的基本依據。
2、個人工作記錄。平時建立個人績效考核檔案。每月末,妳將履行崗位職責,在平時的考核檔案中如實記錄工作目標任務數和工作進展情況,說明工作未完成的原因,對照考核標準進行自我評價。
3、主管領導評價。分管領導每季度會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情況在平時的績效考核檔案上打分,評分標準掌握在優秀、良好、壹般、較差四個等級。同時寫評語,與被考核者談心,反饋考核結果。
(2)日常監督檢查。
紀委、辦公室要充分發揮對個人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紀律、服務態度、依法行政、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及時查處問題。督察情況是績效考核的依據之壹。
(三)、民主評議
1.征求客戶的意見。每年年底根據不同崗位的具體情況,在壹定範圍內征求社會或委托人的意見,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征求意見中不信任票超過半數的不能評為優秀和良好。
2、述職評價。每年年底,被考核對象在壹定範圍內對全年完成的工作業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匯報,並進行民主測評。評價結果是確定績效評價等級的重要依據。民主測評中不信任票超過半數的不能評為好及以上。
3、確定考核順序。每年年底,考核領導小組將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結果、群眾和服務對象評價,綜合評定年度績效考核等次。其中,平時考核要占總比例的60%以上。
4.評估結果的公示。由考核領導小組將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在全街道公示,同時由辦公室備案。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反饋結果之日起三日內,依照《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申請復核。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結果的應用
績效考核結果應當作為確定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的主要依據,並與其獎金、獎懲等掛鉤。
(壹)公務員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的,績效考核結果必須為優秀或良好。
(二)季度績效考核結果較差的,扣減本季度考勤獎;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較差的,公務員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基本稱職以上。並扣除年度獎金工資的50%,作出相應處理。
(三)績效考核結果為壹般等次的人員,當年不能晉升,年度獎勵工資酌情核減。
政府幹部績效考核體系
壹、幹部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年度績效考核壹般應確定為基本稱職。
1,作風散漫,紀律松弛,上班時間經常遲到、早退或經常離崗,經組織正式談話、批評教育後仍不改正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超過2天或者壹年內超過5天未按期歸還的;
3.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公務員基本素質教育培訓班(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人員離崗培訓班),或者補考後未參加公務員培訓的;
4.直接事故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損失1.5萬元以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責任心不強,責任失誤在2次以上並造成不良後果的;
6.工作時間經常離崗、來訪、搬弄是非,破壞團結,影響工作,經查證情況屬實的;
7、工作效率低下,拖延、推諉、服務態度惡劣,違反工作程序,在效能建設機關被投訴2次以上且情況屬實的;
8、平時在組織考核中誡勉談話2次以上;
9、當年行政警告、黨內警告處分;
10,其他應確定為基本勝任。
二、幹部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年度績效考核壹般應確定為不稱職。
1,連續上班遲到、無正當理由早退7次,或壹年內上班遲到30次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連續5天以上不歸或壹年內超過15天;
2.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平時考核和績效考核,經教育仍拒絕參加考核的;
3.在公共場所散布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或者在外事、業務工作中做出有損國家榮譽和尊嚴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被有關部門處罰或被所在單位通報的;
5、因事故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6、當年受到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情節性質較為嚴重的;
7、弄虛作假騙取榮譽,或以虛假、不實結果欺騙領導和群眾,經調查屬實,造成不良影響的;
8、違反紀律煽動群眾集體上訪或在政治是非問題上搖擺不定,參加非法社會組織或非法活動的;
9、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並經查證屬實的;
10,其他應確定為不稱職。
幹部檔案管理系統
壹、幹部檔案檢查借閱制度
1.查閱幹部檔案的人員必須是黨員鐘* *,且必須持有《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的檔案。
2.《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由查閱單位填寫,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批。
3、幹部檔案管理部門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並有查閱人的簽名。
4、查閱人應妥善保管幹部檔案,不得圈閱、批註、塗改或折疊檔案材料,不得更換或拆除。
5、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復印文件材料,不得將文件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提取的材料要認真核對,經主管部門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使用。
6、幹部檔案壹般不外借。因特殊需要,需要辦理咨詢幹部審批手續,填寫借條。借出的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被無關人員閱讀或復制。使用後應按期歸還,借閱時間不得超過15天。
7、《考察證明介紹信》、《證明材料函》等聯系介紹信等。,不得用於查閱幹部檔案。
二、幹部檔案移交制度
1,幹部檔案或幹部檔案材料的移交必須及時、準確、安全。
2.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相互傳遞幹部檔案。
3.幹部檔案的傳遞應采用機要交通傳遞或專人送遞,不允許郵寄或交給幹部本人。
4.移交檔案,必須填寫《幹部檔案移交通知書》,辦理登記手續。
5.經核實,接收單位應當在回執上簽字蓋章並及時返還。逾期不還的,轉出單位要查詢,防止丟失。
6、建立“檔案進”和“檔案出”登記簿,並及時登記。
7.幹部檔案應隨幹部調動或職務變動及時轉出,其檔案應在15天內轉出,避免人員與檔案分離。
8.所有移交的幹部檔案或幹部檔案材料,均應密封,並加蓋秘密印章。
三、幹部檔案收集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收集幹部檔案,豐富幹部檔案內容。
2.所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組織的整理或批準。個人提供的材料未經組織審查核實,不得征集。
3、收集的材料內容必須完整,手續必須齊全,外在形式必須規範。
4、圓珠筆、鉛筆,或紅色、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材料,收藏前必須重新制作或復印。
5、積極疏通形成幹部材料的部門或單位之間的渠道,努力使收集工作經常化。
6、掌握幹部檔案形成的規律和特點,有針對性、有重點地主動收集。
7、把好幹部人事檔案的“入口”。防止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進入檔案,嚴懲偽造、篡改檔案內容者。
8、做好材料收集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四、幹部檔案保管、保密、檢查和核查制度
1,幹部檔案必須按約定由組織人事部門保管,保管範圍原則上應與幹部管理權限壹致。
2、幹部檔案工作人員必須是政治上可靠,具有壹定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的黨員幹部。
3、幹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私自保存本人及其親屬的檔案。
4、各級幹部檔案保管單位應配備專兼職人員,設立專門檔案室,配置鐵制檔案盒,妥善保管幹部檔案。
5.經常檢查存儲的文件,報告發現的任何問題,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做好幹部檔案的保密工作。
7、幹部檔案必須配備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安全設施,確保絕對安全。
8、保管人員和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9.禁止任何人將幹部檔案帶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10,幹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與無關人員交談,泄露幹部檔案內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和廢紙不得亂丟亂放,應按保密紙處理或銷毀。
11.每半年檢查壹次文件序列號。如發現編號錯誤或放錯位置,應及時更正。根據幹部檔案登記簿檢查檔案。如果發現丟失,要及時發現。
12,幹部檔案必須每年清點壹次,由負責人核對壹次,做到有人有檔,檔案有記錄。
五、幹部檔案材料鑒定和歸檔制度
1,幹部檔案材料的鑒定和歸檔必須依據中組部《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
2、內容不實、字跡模糊,不能反映甚至歪曲幹部歷史面貌、德才表現的材料,不能歸檔。
3.頭尾不清、來源和時間不明或書寫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不能歸檔。
4.需要組織審核、蓋章或簽字的,必須蓋章、簽字後才能存入本人檔案。
5.所有銷毀的物資經鑒定後,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單位黨委批準。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銷毀幹部檔案。
六、派出幹部檔案歸檔制度
1,發給幹部的檔案材料壹定要及時、準確、安全。
2、發給幹部檔案的材料,應發給材料形成單位,不得發給幹部本人。
3.交付材料時,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4、幹部檔案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後壹個月內,將材料按要求送主管幹部檔案部門歸檔。
5、幹部檔案管理部門,發現有關部門送來的歸檔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應及時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門送來或補辦手續。
6、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幹部檔案。
七、幹部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1,保管幹部檔案。
2、收集、鑒定和整理幹部檔案。
3.辦理幹部檔案的查、借、轉手續。
4.為相關部門提供幹部信息。
5、做好幹部檔案的安全、保密和保護工作。
6.處理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