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資金被提取 業主:死人還能簽名?
2019年6月,商貿城業主們在預備提取專項維修資金時發現,早在5年前,該維修資金就已被該商貿城物業服務公司提走了513萬余元。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要提取資金必須經占建築物總面積、總人數“雙2/3”以上業主簽名同意。更讓業主們驚訝的是,他們確實在南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見到了這份同意支取的簽名文件。
“這裏面不少簽名都有問題,我們被冒名了!”業主代表向記者壹壹指出簽名文件上的可疑之處:
——簽名有錯。抱著6本房產證的業主鄧洪琍,指著和房產證相對應店鋪編號後的簽名說,均非自己所簽。還有其他壹些業主名字也被寫錯。
——簽名有假。業主洪守紅告訴記者,他本人在商貿城有多個店鋪,但文件上對應商鋪簽名卻是“任偉達”。同壹材料上,還有的店鋪重復出現兩次,且前後簽名不壹。
——簽名中有已去世多年者。業主家屬萬麗珍反映,她的姐夫葛長銀已於2011年6月去世,但2013年12月提交給管理部門的簽字公示材料上編號K106店鋪後赫然寫著“葛長銀”的簽名。
但物業公司方面稱,提取資金行為經規定數量業主同意,符合相關程序。
核實:物業細節記不清 監管真假不確定
記者了解到,南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是商貿城專項維修資金的代管機構,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當時收到物業申請材料後,中心按規定要求物業對相關簽名材料進行了公示,並到現場進行了拍照取證。在材料公示的5個工作日內,中心未接到業主的投訴電話。此後,中心還隨機抽取了18戶業主進行電話回訪,他們均表示同意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記者就簽名真實性問題向物業服務公司相關負責人求證,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業主當時簽了名,材料也做了公示,但對簽名具體完成時間、系業主本人還是承租商戶簽名等細節問題,均已記不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力稱,按照規定,相關管理機構應承擔為專項維修資金提取使用“把關”的法定職責,如出現“把關不實”情況,即便寫上所謂“責任自負”條款也不能推卸責任。如果當前壹些把關制度本身缺乏把關能力,出現制度空轉,可能會直接影響專項維修資金安全,加深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
治理創新或成解決“把關難”突破口
據了解,房屋維修資金“把關難”問題由來已久。據統計,2014年至2018年全國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糾紛案件數量逐年提高。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華彬認為,當前壹些制度對於確有資金使用需求的業主來說,流程復雜、操作難度大。而對於覬覦資金、心懷不軌者,又難以有效制約。
專家認為,新技術手段或可為破解傳統審核方式效率低、成本高困境帶來可能。在深圳,業主則通過線上線下投票並行的方式來保證業主投票真實高效。在線上,業主通過“深圳市物業管理公眾服務”微信公眾號,填寫業主真實信息,進行人臉識別並綁定房屋小區後,使用投票決策功能進行投票。在線下,業委會和物業管理處公開放置封閉式投票箱,以便業主投遞紙質票。壹般由街道辦派駐的工作站、居委會、業委會、管理處及業主代表***同開箱驗票、計票,保證投票的真實性、公開性和合法性。
陳華彬建議,強化技術保障手段的同時可參照部分地方將審核制改為備案制的做法,簡化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既保障資金安全,又讓“沈睡”的資金切實發揮作用。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