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大學,創建於1980,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開封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地處中國優秀旅遊城市、歷史文化名城、七朝古都開封市,交通便利,環境優雅,是大學生深造成才的理想之地。
目前,學校設有機電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化工學院、財經學院、管理科學學院、人文學院、外國語學院、工藝美術學院、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五年制專科、醫學部、繼續教育學院等近50個專業,涵蓋理、工、經、文、管等。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構建了以能力為中心,知識、能力、素質教育為壹體的人才培養體系。建有國家技能鑒定站(點),擁有數十種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可進行培訓和考試;有能充分滿足學生提高實踐技能需要的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擁有國家級技能型緊缺人才示範實訓基地、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省級高校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和省級高職教育示範專業、省級高職教育教學改革試點專業、省級高校名牌專業建設點、省級高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省級高校優秀教學團隊、省級精品課程。出版《開封大學學報》、《中原儒學》等期刊。學校具有接收留學生和派遣留學生中介資質,與新西蘭、加拿大等國家有聯合辦學項目。
學校堅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產學結合、訂單培養、“準就業”等多種形式的人才培養模式。近年來,畢業生年末平均就業率保持在95%以上,被評為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學校。學校積極貫徹國家關於獎學金、助學金的政策,連續五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助學金管理”優秀考核。
學校被確定為河南省首批示範性高職院校,先後被授予“省職業教育攻關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學校”、“省首批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省教育科研先進集體”、“省教育管理年度活動先進單位”、“省校園文化先進單位”、“省學生管理先進單位”等稱號。學校在省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和德育工作評估中取得優秀成績。2010被教育部評為全國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工作先進集體。2010獲“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大學”稱號,2012獲河南省最具就業競爭力示範大學。
學校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設立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考和監考”的錄取制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在統壹組織領導下實施。
2012開封大學面向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我校2011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按時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由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在招生過程中,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和實施招生計劃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適當調整、增減本地生源招生計劃。
開封大學2012招生工作規則:
1,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和原籍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包括加分或減分等照顧政策。
2.招生對象:符合高考條件,政審、體檢合格(執行國家統壹標準);符合專業聯考條件且高考成績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的考生。
3.根據生源情況和錄取需要,首選報考我校的考生電子檔案比例為100%-120%;只有在第壹誌願學生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才能發布非第壹誌願考生的檔案。
4.擇優錄取。在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範圍內,參照考生選擇的專業誌願,壹般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考生可通過各省高招辦公布的錄取查詢渠道、開封大學招生網、招生咨詢電話查詢我校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應按照考生電子檔案中填寫的通訊地址,通過特快專遞及時發送給考生。
6.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入學。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必須按錄取通知書要求辦理請假手續;因各種原因未到校者,須持本人及家長簽字並附身份證或指紋復印件的書面材料,至少提前三天(以錄取時間為準)以傳真或特快專遞方式向開封大學招生辦報到。學校會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安排撤檔。
我校嚴格按照河南省和開封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收取費用。學費標準請參考我校招生簡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學費標準。學生完成學業,符合畢業條件的,授予教育部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學校招生時的聯系和咨詢方式:
電話:0378-3655001?3810155?3810655?3810168 ?3810668
傳珍:0378-3810089?3857112
學校地址:①濟南路校區(開封市濟南路)②東京大道校區(開封市東京大道)③濱河路校區(開封市濱河路中段28號)
郵政編碼:475004學校網址:www.kfu.edu.cn電子郵箱:【郵箱?受保護】?
本章程由開封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