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封面內頁分別為中文、葡萄牙文和英文的“請求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求各國軍政機關為持照人通行提供便利,並提供必要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系部要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向公民和軍事當局提供護照或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要求所有外國民事和軍事當局允許本護照持有人自由通行,並在需要時提供協助。
過渡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9/1999應保持有效,直至相關有效期屆滿,且不得阻止根據下壹條提及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其進行更換。
承認
護照由兩個字母和七個數字組成的號碼識別。
如申請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上有多於壹個名字,則印有個人資料的護照封底頁只會刊登其名字,其他名字會刊登在備註頁。應申請人的要求,可以在載有個人資料的護照封底內頁印上不同於名字的另壹個名字。過渡系統
本行政法規生效前,在澳門簽發的外國人葡萄牙護照繼續有效,但不妨礙按護照換發規定換發。
澳門特區新版電子護照(壹)、(二)備註頁和個人信息頁。2009年9月1日,身份認證局簽發了新版電子護照和電子旅行證件。增加了電子個人數據芯片和壹些防偽特征。
護照特征和內容
特點1)護照附有集成電路。2)集成電路包含操作系統和持有者的個人數據。電子護照與以前護照的主要區別是封面上的字由原來的“特”改為“特”,即“別”(刀字加另壹個字);不過內頁還是用了“不要”這個詞。頁面進行了調整:新版電子護照封面內頁為“請求頁”,1、2頁為“備註頁”;第45、46、16頁分別為中文、葡文、英文“說明頁”;第48頁為“緊急信息及持有人簽名頁”;“個人資料頁面”在“請求頁面”和“備註頁面”之間獨立編制。在封面底部和“個人信息頁”左上方增加“電子旅行證件”的標識;電子護照充滿澳門文化特色,增加了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名城)主題。護照內頁改為:在特區內增加巴士、松山燈塔、盧溝廟、三座奧關大橋、花蓮花卉等設計。;在“個人信息頁”的右側印有持證人的各種圖像的照片(與澳門特區智能身份證相同);“個人簡介頁”主題設計由蓮花改為總督家樂壁橋(奧觀橋);“個人信息頁面”機器可讀區域的背景圖案為西灣大橋和金連花廣場;第壹頁以個人資料的縮微字體印上持有人的照片。後蓋內置非接觸式芯片,數字化存儲持有人右手的個人資料、面部圖像和指紋,並印有以下說明:本護照含有敏感電子元件,請不要彎曲護照或在本頁打孔,以保持護照的最佳性能;不要將本護照暴露在高溫、低溫或潮濕的環境中。este passa porte contém dispositivos electrónicos。妳喜歡什麽?哦,多布拉,這是壹個溫度過高或濕度過大的出口。這本護照包含敏感的電子產品。為了獲得最佳性能,請不要彎曲、翻閱本頁或將本護照暴露在極端溫度或過度潮濕的環境中。
請不要在這裏蓋章。
n?妳喜歡西班牙的木瓜嗎?不要在這裏蓋章
護照中包含的信息
旅行證件包含以下可見信息:
1,數字
2、發證國家代碼
3.文件類型
4.發行日期
5.有效期
6.持有人姓名
7.持有人的其他姓名。
8.出生日期
9.出生地
10,性別
11,國籍
12,外觀
13,發證機關
14,右手食指指紋,如果持證人五歲以上。
15,持有人簽名
16,光學讀取碼
2.如因持有人沒有右手食指而無法取得上段(14)所指的指紋,或無法清楚辨認,則須以另壹手指代替指紋,即:右手拇指、右手中指、右手無名指、左手食指、左手拇指、左手中指及左手無名指。如果以上指紋都取不到,則註明“取不到指紋”。
3.旅行證件的集成電路包含以下信息:
1,第壹款(1)至(13)所指的旅行證件上的可見信息;
2.如果持證人年齡超過五歲,持證人右手食指和左手食指的指紋;
3、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號碼;
4.身份認證局使用的旅行證件數字證書和密鑰,用於防止偽造證件、非法篡改或讀取信息。
4.前款第(二)項規定,因持有人沒有右手食指而無法取得右手食指指紋,或者無法明確辨認的,應當用右手的另壹個手指即右手拇指、右手中指、右手無名指代替。
5.第三款第(二)項所指的左手食指指紋,因持有人沒有左手食指而無法取得,或者無法明確辨認的,應當用左手的另壹個手指代替,依次為左手拇指、左手中指、左手無名指。
6.如果不能獲得第四和第五款中提到的指紋,則集成電路中的相應位置應留空。澳門特區護照並未特別註明持證人的身份證號碼,而是隱藏在光讀碼第二行右側和新版電子護照第壹頁(備註頁)由個人資料組成的持證人照片中。“出生日期”、“簽發日期”、“有效期”,根據:年、月、日(年、日均為2位數字;月用3位數的英文字母表示)按:日、月、年(日為2位數,年為4位數;月份用3位數的英文字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