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校需要的手續有:戶口頁以及轉學申請表。
帶上戶口頁,填寫轉學申請表:這個申請表,要在轉入的學校領取,在轉學程序上,應該是先轉入的學校接收,接收學校蓋章後,拿著轉學申請表,再到孩子原先學校蓋章。去的時候記得帶上孩子的戶口頁,這樣便於查看孩子的學籍號和姓名,還需要進行比對。
轉學申請表要壹式兩份,原學校壹份,接收學校壹份,申請表通過後,接收學校在學籍平臺上提出學籍調動申請。
接收學校必須先提出學籍申請,然後告知孩子的原學校管理學籍的人員,在學籍平臺進行審核,點通過後,孩子的學籍就可以轉到想轉入的學校了,如果學籍不調動,就是沒有轉學,是借讀而已。
在新學校收到妳的這些材料後,再加上蓋有之前學校的公章以及負責人簽名的申請材料,就會給妳拿到移民局做新的簽證。轉學程序到此結束,如果在這個轉學的過程當中新學校有開課的話,學生可以壹邊先上課壹邊繼續做自己的轉學程序。
轉學條件:
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
註意事項:
1、除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學籍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
2、軍隊轉業幹部子女隨遷轉學,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門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