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壹)應當專項用於物業***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範圍內建築物總面積和總業主人數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使用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擴展資料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向管理機構提交的備案資料:
(壹)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二)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報告。
(三)受益業主簽名表。
(四)維修工程預(決)算書、超過5萬元的維修項目的審價報告、維修合同、維修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公示維修方案、維修決算、分攤明細等相關資料。
(六)工程維修驗收合格證明及維修發票。
嶽陽市人民政府-房屋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