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案件開始到結束,張都是先在社交平臺上認識女性,前期會觀察女方的經濟情況。壹般只有有錢的女人才會成為張的目標。張更喜歡在網上找壹些離異女性,給她們關愛,這樣他就能很快獲得她們的信任。在網上發展好關系後,張某會在網下與該女子見面,此時張某會將自己包裝成壹個成功人士,讓受害女子對自己更有吸引力。女性受害者壹般都衣食無憂,家裏有很多財產,但她們缺少的是男性的關心,這是精神上的,而張的行為正好填補了這壹空缺。
關系發展好之後,張某會向女方要錢,壹個人的錢顯然滿足不了張某,於是張某同時和多名富婆保持關系,張某也會向這些女人要錢。到了最後,張某的開銷越來越大,每天的錢都不夠用,就開始用富婆的手機偷偷轉賬。剛開始沒被發現,但是在河邊走的時候沒有濕鞋。最後,張的行為被富婆發現,富婆決定報警。報警後,警方對張某展開調查,發現此人不僅品行惡劣,而且同時有7個女朋友,其中大部分是受害者。
為什麽要偷錢?首先,張的目標很明確,就是找離異富婆,這也是張頻頻成功的原因。這些受害的富婆都不是老年人。大部分都是三四十歲剛離婚。她們雖然有錢,但也需要男人的關心。張很好地利用了這壹點,哄著這些富婆,最後迷上了她們。雖然這些富婆都很喜歡張,但她們也不是傻子。他們不會與張分享他們的財產,只是尋找壹個臨時的同伴。這些受害女性都有過壹段婚姻,但她們的婚姻都是不幸的。正因為如此,他們對男人都很警惕,所以也不可能聽張的。畢竟認識時間不長,這些被害人能給張某的財物有限。
上壹篇我們說過,張會在女方面前包裝自己,把自己打扮成壹個成功人士,這些都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拿不出這麽多錢的張,最後只能選擇去偷。張的行為從壹開始就是錯誤的,因為在他眼裏,感情是用來欺騙的,最後等待張的審判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