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日期,食品名稱和規格。
2.批號、數量、供應商條款:先進先出原則、供應商全稱。
3、衛生許可證、檢疫證明、進貨證明。這些是肉菜的隨貨憑證,調味食品需要廠家的簡單的隨貨憑證;
4.采購數量和生產批號的質量保證期;
5.供應商和地址;
6.聯系人和電話號碼;
7.特種銀行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買方簽字;
9.備註。
擴展數據:
自2007年7月27日起,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農業、衛生、質檢、商務、工商、醫藥等部門監督管理,要求食品藥品經營者全面控制其進貨來源和去向,便於食品安全監管。
根據衛生部2005年6月5438+2月發布的《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對食品生產經營承擔食品衛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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