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年齡、住址、職業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年齡、住址、職業、犯罪記錄等)。)
案件事實:(概括案件基本事實,列舉主要證據。證據部分不需要展開,可以表述為“以上事實有被害人XXX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的供述、證人XXX的證言、XXX的鑒定意見等證據證實”)
自願和解:(雙方自願通過自行協商,或通過XXX調解組織及其工作人員XXX調解協商,或在XXX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XXX主持下協商達成和解)
悔罪表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真誠悔罪)
和解內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恢復原狀、精神撫慰、賠償損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諒解。涉及賠償損失的,應當寫明賠償的數額、方式以及是否已經履行。對原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壹並解決。)
願意諒解:(被害人表示諒解,請求或者同意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從寬處罰)
其他事項:(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和解協議壹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及主持和解協議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各執壹份。
被害人簽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及近親屬簽字法定代表人及近親屬簽字
其他與會者簽名:
以上是詳細的刑事調解協議,對雙方都很重要。知道怎麽寫可以有利於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達成共識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