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在語文中可以做動詞也可以做名詞。
作動詞時,意思是“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形式把新聞告訴群眾”。就像妳給出的例題,“XX報道,xxxxx”,此處的報道應該做動詞,但這樣就少了主語,前後構不成完整的句子。所以簽名要加個“據”,即:根據XX報道的行為,(我們知道了)XXXX”
作名詞時,意思是“用書面或廣播、電視形式發表的新聞稿”。同樣用妳給出的例子,在不改動文字的情況下,可以把中間的逗號改成冒號,即:“”XX報道:xxxxx”。這樣後面的內容構成了闡述,完整意思是:XX報道(了以下事情):XXXXX
壹般情況下,語文的病句改錯,通常出現的錯誤類型就是缺少主語、搭配不當、成分殘缺。
這個例句的錯誤應該屬於成分殘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