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印章的正確格式如下:
1、印章的數量
壹幅書法作品並非印章越多越好。印章的作用類似於畫龍點睛,壹般來說,壹幅作品的印章數量應在三枚或以內為好。
若是三枚,其位置為引首閑章壹枚,落款最後壹個字下方兩枚,其壹為閑章,另壹為姓名章。
若是兩枚,則較多是引首閑章壹枚,落款最後壹字下方姓名章壹枚。
若是壹枚,則將姓名章加蓋在落款最後壹字下方。
2、印章的位置
引首閑章加蓋位置不高於正文內容或者上款的第壹個字,壹般情況下,其位置居於第壹個字的右部中間或偏上。
落款最後壹字下方加蓋印章,其位置須與最後壹字保持壹個字的距離,第二枚印章也需與第壹枚印章保持相同的距離。
還有壹些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落款的內容比較多,其落款最後壹個字的下方沒有位置來加蓋印章,如此則可將印章位置居於加蓋與落款的左方,但兩枚印章之間也須保持壹個字的距離。其具體位置壹般處於落款最後壹、二字的左上方。
落款的禁忌
落款的禁忌有很多,壹般情況下須避免如下的情形出現:
1、落款最後壹個字下方加蓋兩枚印章,印章的形狀需要相同,不能壹個方形壹個圓形;兩枚印章的大小須保持壹致,不可壹大壹小;章與章之間須有壹個字的間距。
2、落款蓋上印章後,其下方就不能再進行題字了。
3、印章最好采用手工篆刻石章,避免使用機器章,印章的刀法最好可以做到相同。
4、落款字體的大小不應超過正文字體,落款位置若空曠應題字多,反之則少。
5、若是四聯書法作品,其閑章加蓋在首聯即可,其余三聯無須加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