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趙倩)昨日(17),省司法廳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今年我省律師集中教育整頓行動中查處的律師違法違紀案件。自今年4月集中教育整頓活動開展以來,全省律師事務所共查處投訴179件。在核實的65438000多起案件中,有9家律師事務所和29名律師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周,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女律師,2003年5月在何某某涉嫌貪汙罪壹案中擔任法律援助。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周擅自在三名證人簽名的調查筆錄中增加了與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有關的內容,並在辯護階段通過另壹名律師將上述材料提交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案發後,周被成都市青白江區法院於2004年8月6日以辯護人偽造證據罪定罪。周偽造證據,違反了《律師法》和律師職業道德。經省司法廳研究決定,給予她停止執業壹年的行政處罰。
羅律師,四川晟昊律師事務所律師。2004年8月,羅接受當事人賈某某的委托,作為其唯壹代理人,追討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的工程款30余萬元。10年10月8日,羅代家收到法院執行款65438+萬元,但未支付給委托人,而是將款項全部挪用。成都市司法局決定給予其停止執業的行政處罰。
2004年6月18日,四川時代經緯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周某某、黃某某的委托,為其丈夫涉嫌搶劫罪壹案提供法律援助。本所收到兩個客戶支付的代理費1萬元後,未按要求開具正式票據,僅開具加蓋本所財務專用章的普通收據。成都市司法局決定對該所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2004/12/18/20041218545094178436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