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回執具體內容如下:
1、外地居民上牌無需等半年,只需要提供相應證明;
2、憑居住證的受理回執,即可辦理新車上牌和二手車過戶手續。
新車上牌需要帶的材料有身份證、汽車合格證、汽車參數表、汽車發票二和四聯、汽車購置稅、汽車保單、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開發票的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交強險保單,完稅證明,外地人還要暫住證。準備好材料後,去車管辦證大廳交資料,車主簽名,交警對車輛外檢及確認,自己進行選號、領回執單,車牌固封安裝拍照,領行駛證、登記證書。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於征收範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查驗機動車,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有關部門或者機構聯網核查的,申請人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核對相關電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