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統壹的退學申請表,表格內容需要學生本人填寫,其中包括家長的電話、地址等詳細聯系方式。不同大學規定不同,壹般沒有壹定要家長到場簽名的要求,具體需參照學校通知。
表格填寫要求如下:
1、表格中所有需要學生簽名的,必須學生本人手寫簽名;
2、學生家長簽名必須是學生的父親或母親親筆簽名,父母確實無法完成簽名或需要他人代簽的情況,學院輔導員須出具情況說明,且表達學生家長知情並同意學生申請退學的意願;
3、表格中涉及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院長簽名的,須審核人親筆簽名,禁止使用簽字章或蓋章。
擴展資料:
學生退學由校長辦公會議或經校長授權的校本科學生學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退學學生,學校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達本人,如無法直接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或者公告送達,同時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備案。
學生如對退學處理有異議,可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退學後的有關事項,按下列規定辦理:
(壹)退學學生須按學校規定時間辦理退學手續離校,其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二)無故超過規定期限兩周不辦理手續者,學校將註銷其學籍,不再出具任何證明。
已退學的及取消學籍、註銷學籍的學生不得復學。
參考資料:
中國石油大學-學生申請退學材料參考資料:
上海海事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