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與土地使用權壹並轉讓的,應當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屋照片和土地使用證原件。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壹並繼承、贈與的,應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人親筆簽名的協議、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應提交國土規劃部門的建房批文。
4.土地證書遺失或損壞的,土地所有者應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換發新證書,並在當地報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由原發證機關註銷原土地證書,換發新的。
5、買賣案件、繼承案件、贈與案件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同時辦理。
6.除上述材料外,委托代理人還須提供委托人簽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辦理土地證過戶需要什麽材料,需要多少錢?
需要攜帶現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契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原所有人已經辦理了土地證,則需要拿原土地證。原所有人未辦理土地證的,需要到房地產交易中心七樓檔案室領取原所有人房改價格審核表,按照契稅發票上應納稅額的1%收取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