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條件
凡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在本區範圍內出生的活產嬰兒均可簽發《出生醫學證明》。二、辦理流程
1、驗證資料情況: 簽發機構依據《廣州市出生醫學證明基本信息確認表》(以下簡稱確認表)仔細核對有關身份證明證件,如與病歷信息不符,以病歷信息為準,產婦簽名確認。 2、打印: 將有關產科信息數據錄入“廣州市圍產保健壹產時管理軟件”,打印《出生醫學證明》和《廣東省出生醫學記錄》。 3、蓋章: 由醫務部門審核無誤後在《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副頁與存根聯簽證機構和接生單位處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4、發放和登記: 簽發機構應核實領證人的合法身份,指導領證人核對《出生醫學證明》內容,確認正確無誤,在發放登記本上簽名後發出,以免出現錯誤或冒領。如果申領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還需提供申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嬰兒母親簽章處可以由申領人代簽。 初為人父人母,激動喜悅之情肯定是情理之中,有些手忙腳亂也可以理解。但是壹些重要事情,該辦理的壹定要記得及時辦理。出生證關系著小孩子之後的戶口、上學等壹系列事情,我友情提示,壹定按照我整理的步驟及時辦理出生證,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