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歐盟商標歐盟成員國如奧、比、丹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mbth CTMR的優秀點在歐盟受到商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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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會員國
2商標特征
優勢:
缺點:
3商標註冊
應用條件:
準備信息:
註冊程序:
4處理時間
5歐盟商標侵權法規
1個會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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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歐盟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國、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塞浦路斯、拉脫維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波蘭、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20。
因此,歐洲商標壹旦註冊,將受到超過27個國家的保護,從而免去了各國繁雜的註冊手續。
2商標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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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
1.通過提交申請,申請人可以獲得該商標在歐盟27個成員國的保護,而不需要單獨指明想要保護的國家;
2.壹個商標申請可以涵蓋多達三類商品或服務。如果超過三個類別,則每個類別將收取額外費用。
3.***在任何成員國使用同壹商標將被視為在所有成員國使用。即使商標只在其中壹個參加國使用,也不會因為在其他國家不使用而有被撤銷的危險;
4.***同壹商標的轉讓、變更或續展將在所有成員國範圍內生效。
5.註冊費用低,同壹商標申請註冊的費用比各國便宜很多,續展費也低。
6.享有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如果同壹商標被用於壹種或多種商品或服務的指定名稱,則在巴黎公約成員國提出申請六個月後申請* * *同音異義商標時,可給予優先權。
缺點:
1.* * *同源商標註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只要27個成員國中有壹個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註冊就會被駁回。雖然被駁回的商標可以轉換為國家申請,並保留原申請日期,但申請人必須向每個國家支付轉換費。如果商標不是很突出,就不適合申請歐盟商標註冊。
2.在內部市場協調局很難確定申請時間。如果壹切順利,可能會在壹年內註冊。但只要有異議,商標就不能及時註冊。解決異議需要很長時間,通常是兩年左右。
3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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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條件:
沒有基本的註冊要求。任何希望在歐盟獲得商標保護的中國自然人或法人。
準備信息:
1.委托書:由我公司提供,申請人簽字蓋章;
2.1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4.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5.商標圖案。
註冊程序:
1.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提交申請,主管機關將受理符合要求的商標申請,並給出申請日和申請號;
2.受理後,主管機關進行商標在先檢索,同時向各成員國提交商標在先檢索申請表,各成員國在3個月內將檢索報告送交內部市場協調局;
3.主管機關收到成員國的檢索報告後,應將檢索報告連同本局的檢索報告提供給申請人參考;
4.主管機關不對申請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初步受理註冊申請的,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25個成員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權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註冊該商標;
5.如果申請人的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包括因部分成員提出異議而駁回* * *相同商標的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將歐盟商標轉換為壹個或幾個國家的單獨商標申請,原申請日和優先權日同等享有。
6.如果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向歐盟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如果有理由認為歐盟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裁定違反了羅馬條約或* * *關於相同商標的規定,他還可以向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提起上訴。
4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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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搜索:需要2-3天。
2.商標受理:大約15個工作日,會收到歐盟受理回執。
3.報名時間:7-12個月如果成功。
4.有效期:壹旦註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期滿可以續展。
5歐盟商標侵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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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任何歐盟國家使用與他人在歐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並在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
在非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與他人已取得較高聲譽的歐洲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每個歐盟國家都必須指定專門的法院受理歐盟註冊商標的侵權訴訟,以及歐盟註冊商標的撤銷或無效訴訟。法院在審理上述案件時,對純歐洲商標糾紛案適用歐洲商標法,而對損害賠償適用東道國法律。
3.在雙方達成特別協議的情況下,可以在被告所在國或主要營業地所在國提起侵權訴訟;否則,應在原告住所地或主要營業地所在國提起侵權訴訟。如果雙方在歐盟國家沒有住所或營業場所,侵權訴訟應在西班牙提起。歐盟國家設立的受理歐洲商標侵權訴訟的法院,對歐盟範圍內的所有侵權行為都有管轄權。
4.也可以在侵權行為發生的國家提起侵權訴訟,但該國法院的管轄權將僅限於對該國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