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進壹步與單位領導尤其主要領導交流確認考核目的,您提到的“提高工作效率”有些籠統,考核目的不同績效考核自然不同。比如:有些單位只是為了分配獎金或工資,通過述職按比例劃分出幾個等級足夠了;有些單位則是為了落實戰略目標、年度經營目標和階段性重要工作及項目,那麽導入KPI或OKR等方式必然成為首選,但這樣的系統方式,對單位的管理基礎、中高層及主管部門的能力具有很高的要求,並且需要投入很大管理精力,考核過程中還要解決很多需要平衡的事項。
第三,需要明確考核結果的應用範圍及呈現方式。考核結果呈現方式壹般有兩種,壹種是根據考核成績直接計算或設定考核系數,以此來兌現工資獎金發放,對於綜合評定也通過強制分布劃分等級;另壹種,不論何種結果應用都按照強制分布劃分等級。這也對考核內容和方式影響很大。
第四,檢討單位的考核基礎是否具備?1、是否有明確的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2、是否有明確的經營管理目標,階段性任務及項目是否有進度及質量等要求。3、主管部門及中高層管理者是否具備績效管理的知識和技能,如果不具備可以請專家到單位實施下理念和技能的培訓。4、主管部門推行是否會遇到內部各種矛盾和沖突,這點在開發區、鎮街、事業單位、國企更為嚴重些,這些單位壹般傾向找第三方實施,甚至連季度年度考核都外包給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