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願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壹致意見
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壹致意見;
二、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l、雙方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壹式三份);
4、權屬證明材料,如房屋、車輛所有權證明原件;
5、照片。
三、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同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雙方提交的材料,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當場發離婚證,雙方各持壹本。
四、協議離婚工本費用
離婚登記工本費10元/對
四、協議離婚的效力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系即為解除,雙方均可與他人結婚。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履行離婚協議產生爭議,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