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目的
第壹
原則
第二
文章
第四條公平、公正、公開,以事實為依據,客觀評價被考核人的工作,也是評價被考核人是否稱職的標準之壹。科學、簡單、可操作。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成立壹個月及以上的所有職能部門及其在考核期內的工作。
月及以上的部門主管。
模式和周期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二章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核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表1評估等級表
註:比例計算不足壹人時,按四舍五入原則選擇。最後,如果總額有差異,余額將在“B”級中增加或減少。
第1頁,***2:為加強公司的計劃性,完善組織的管理流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為垂直考核制,即績效考核由直接上級進行,上級分級審批,必要時可在5分以內調整。公司各部門、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周期為半年。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配合。考核組織考核方式: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方式適用於垂直考核體系。考核人: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核人是部門主任和不同級別的上級。等級評定:每年年底對各部門、部門負責人各時期的考核分數進行匯總平均,由行長或授權人劃分考核等級(詳見表1)。
第十壹條
第十二條考核形式:部門考核流程待定:
1.人力資源部組織評估。
2.人力資源部對定量部分進行評分。
3.部門主管給定性部分打分。
4.由不同級別的上級對定性部分進行評分。
5.人力資源部總結並反饋。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壹條
第二十二條第三章面談和申訴考核結束後,直接主管必須通過考核面談向被考核者反饋考核結果,包括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建議,同時對被考核者的崗位提出建議。面試時,無論是否同意鑒定結果,考生都必須在鑒定表上簽字。簽字只是表示知道,不壹定表示同意。在各種評估後,被評估者有權利知道自己的評估結果,被評估者有義務向被評估者告知和說明評估結果。如果考生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解決。不能解決的,有權向第二審查員提出交涉;如果被考核人對第二個考核人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填寫《考核結果異議申訴》,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投訴期不得超過鑒定後5個工作日。通過調查和協調,人力資源部將在十天內將最終結果回復投訴人。第四章檔案管理部門及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匯總由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密規定:1,副總裁及以上,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可查閱員工考核檔案,各部門總監及以上可查閱管轄範圍內的員工考核檔案;2.員工可以查閱自己的考核檔案。第五章指標修訂每年2月和8月對指標進行壹次常規檢查,並對指標進行調整、增減。期間確需調整指標的,需將正式文件報直接上級、各級上級、人力資源部和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裁後方可修改。第六章附則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2頁,* * *第2頁評估面試評估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