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根據的,為把調解筆錄完整的記載下來,不僅需要當事人雙方在筆錄上簽名,法官也需要在筆錄上簽字,以體現法院審判工作的嚴肅性和真實性。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在司法機關(壹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根據的,為把調解筆錄完整的記載下來,不僅需要當事人雙方在筆錄上簽名,法官也需要在筆錄上簽字,以體現法院審判工作的嚴肅性和真實性。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在司法機關(壹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