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各二級學院精心組織,確保證書發放和簽署工作有序進行。批量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時間和流程由二級學院安排。第壹批將於6月24日畢業典禮暨學位授予儀式當天發放,其余將按期發放。請各二級學院將學生簽名(主管領導簽名,二級學院蓋章)的證書回執留存二級學院備查,並提交壹份給教務處。
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已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包括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但仍有課程不及格者,可發給結業證書,並請各二級學院將畢業生名單(無需填寫畢業申請表,但學生本人須簽字確認)報教務處。畢業後,學生將有機會重返校園重新學習。最長學習期限延長後兩年內未修完學分者將永久畢業。達不到畢業條件和畢業要求的學生,可以申請延長學習年限。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見教務處網站),經二級學院審核後報教務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