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
第八十九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
第八十九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