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刑警隊傳喚是立案了嗎

刑警隊傳喚是立案了嗎

刑警隊傳喚不壹定是立案了。

傳喚分刑事傳喚和治安傳喚兩種情況。在不立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有權力對於犯罪嫌疑人傳喚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問詢,但是在傳喚的時候相關部門必須要出具證明文件。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采取的壹種措施。

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行為人,可以強制傳喚。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綜上所述,對不需要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傳喚嫌疑人到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壹百九十九條

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偵查人員的人民警察證,並責令其在傳喚證上簽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傳喚結束時,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傳喚結束時間。犯罪嫌疑人拒絕填寫的,偵查人員應當在傳喚證上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