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效力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效力

大部分情況下,受理人作為委托人許可的對象,是在委托人給予的權利內進行辦理,然後以自己的名義再簽訂合同。這時候簽訂的合同是認識到自己應該付的責任的,那麽此時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不管是受理人還是委托人還是第三方,都應該履行合同的義務。

這時候不管哪壹方違約,都是要承擔違約的責任並且賠償另壹方的損失的。舉個例子,張三委托李四買房,李四只要在授權的範圍內於王五簽訂了買房的合同,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三個人都需要履行合同的義務。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往往第三方是知道委托人和受理人之間的托付關系的,那麽此時受理人簽訂和合同是約束到在背後授權的委托人的。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李四主動說明原因,王五知道李四是受張三所托,那麽這份合同就可以同時約束張三和李四,張三和李四需要同時履行合同的義務。

就算合同沒有效力,那麽就要按照違約的過錯承擔責任

在實際中,很多因素都會影響合同的最終效力。所以,就算雙方是通過協商自願簽訂合同,也並不是絕對有效的,而且有些情況下只是暫時無效。我們還是從這個事例中來說明,如果王五所售的房子早就賣給了趙六,那麽趙六可以起訴,然後法院會認定王五和李四簽訂的合同沒有法律效應。

在合同沒有效應時,已經可以不用履行合同了,同時合同中說明的違約責任也無效。這時有兩種辦法可以處理:

1.在合同無效之後,因為該合同產生的利益關系都應該理清楚,將得到的金額退回,不能退回也應該進行等價賠償;

2.如果壹方有過錯,那麽就賠償另壹方;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麽各自就要承擔自己的過錯。

在生活中因為隱名購買,找他人代理而簽訂合同發生糾紛的情況十分常見。這時候如果合同有效,那麽違約壹方就要承擔起違約的責任。如果情況復雜,難以判斷是否有效,最好是委托專業的律師進行辦理,尤其是涉及到的金額較大時,壹定要尋求專業的幫助以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本條是對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和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知道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與第三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