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補貼領取流程:
根據《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範圍及標準公告》
憑《老舊汽車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可在所在地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聯合服務窗口領取,或從商務部網站下載)、《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原件、《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
及復印件、更新車輛購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賬戶開戶證復印件等憑證申請補貼資金。
申請農村客運車輛報廢更新補貼的車主,還需同時提供中華人民***和國道路運輸證、運輸管理部門出具的意見等憑證。
汽車報廢年限: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六條 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壹)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規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計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15年;
(二)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三)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四)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半掛車與其他載貨汽車、半掛車相互轉換的,按照危險品運輸載貨車、半掛車的規定報廢。
距本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擴展資料
補貼標準:
《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範圍及標準公告》
壹、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車長大於4.8米(含4.8米)、小於7.5米,並於當年更新的農村客運車輛,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000元人民幣。
二、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並於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人民幣。
三、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載貨汽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人民幣。無動力裝置的全掛車、半掛車不屬於補貼範圍。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