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報表成了表格,稅務局基本不看了。
我在幫稅務局的時候,看到有些單位的報表上‘企業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都是空的。
企業負責人必須是自然人,口語化。壹般來說,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人。如果事情管不了,可以多指定壹個負責人。具體負責人負責相關職責,承擔相應責任,如總經理、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生產負責人、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等。如果責任與具體負責人無關,則不必承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法定負責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追究責任,具體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要追究法律責任。如果能證明與法定代表人無關,那麽也應該追究法定代表人管理不善。如果是安全防火負責人的錯,與質量負責人無關。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企業負責人的職責
1.1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在任職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依法執業,對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負責或報告,保證股東投資回報率不低於社會平均回報率;
1.2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宗旨,誠信服務,確保本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經股東會授權,可以對外投資或調整企業發展方向,經考察談判或形成意向報批後吸收其他合夥人;
1.3主持制定和實施企業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各項規章制度和企業重大決策;
1.4代表企業在國內外簽訂各種合同、協議、契約,也可以部分授權他人草簽,有條件時再簽審批。嚴格防範企業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1.5擔任企業技術負責人代表企業出具重大咨詢成果報告(結算審核、標底、500萬元以上招標代理或特殊項目)。對各級負責人或顧問的壹切與技術有關的工作,有權令其立即改變作為技術負責人的指示或行為,並對自己的指示及其實際執行的後果承擔責任或風險;同時,企業部門負責人不在崗時,由他代為行使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