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冒名頂替的法律後果
承擔已簽訂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後果,賠償冒領人和簽字人的損失,可能是詐騙罪。如果利用職務之便冒名簽名,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壹,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管理和處理本單位財物的便利。如果行為人不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因工作關系熟悉本單位環境和情況的便利,則不能構成本罪。
二是已經實施了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的行為。非法占有的方式可以是侵占、盜竊、詐騙等手段。如果非法占有的不是單位的財物,就不能構成本罪。
第三,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能構成本罪。
根據《民法典》規定,犯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偽造他人簽名罪是什麽?
偽造他人簽名構成詐騙罪。如果用於制造偽證,則構成偽證罪。如果用於偽造政府文件,情節更為嚴重。簽名具有法律效力,偽造簽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僅僅偽造簽名當然不構成刑事犯罪,需要結合偽造後的具體行為、社會危害性和危害後果,綜合判斷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何種犯罪。
第三,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大量財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利用經濟合同騙取他人財物,屬於詐騙罪。
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詐騙數額應當以行為人實際詐騙的數額確定,合同標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
(壹)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擔保,采取下列欺騙手段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大量財物,造成重大損失的:
1,虛構主體;
2.冒用他人名義;
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證件、介紹信、印章或者其他證明文件的;
4、隱瞞真實情況,使用明知不能兌現的票據或者其他結算憑證作為合同履行的擔保;
5、隱瞞真實情況,利用抵押物、債權憑證等。明知不符合擔保條件而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
6.使用其他欺騙手段使對方支付金錢或者貨物。
(二)合同簽訂後,攜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保證合同履行的定金、保證金等財產潛逃的;
(三)揮霍對方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定金、保證金及其他保證履行合同的財產,致使上述款物無法返還的;
(四)利用對方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定金、保證金等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上述款物無法返還的;
(五)隱匿合同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保證合同履行的定金、保證金等財產,拒不返還的;
(6)簽訂合同後,以支付部分貨款並開始履行合同的方式騙取全部貨款後,無正當理由拒絕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雙方另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支付剩余貨款的。
通過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采取簽名的法律後果。相信大家對此已經有所了解。如果妳身邊正好有這種情況,不要著急,要懂得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想知道怎麽做,不妨咨詢壹下兆發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