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比如“關於王涉嫌貪汙罪的舉報”、“關於張受賄問題的舉報”,可以讓舉報人員對舉報信的內容壹目了然。
(2)開頭。舉報信的開頭部分應直接寫上受理舉報的單位名稱,如“某檢察院舉報中心”。然後寫下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信息。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或者單位名稱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舉報人的位置要突出。如果舉報人不止壹個,應依次列出舉報人的基本信息(當然,如果是匿名的,舉報人不需要列出舉報人的基本信息)。
(3)案由。被告涉嫌犯罪,如貪汙受賄。
(4)報道事實。這是舉報信的關鍵,也是舉報中心處理舉報的主要依據。盡量寫詳細壹點。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事實應當包括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後果。在介紹和報道事實時,要實事求是,不要隨意誇大,更不要無中生有,不要過多地寫自己的疑惑和猜測。要按照壹定的順序列出所有被舉報的事實,列出證明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證據和證據來源。
(5)結尾。最後可以陳述自己對案件的看法,提出壹些具體要求。舉報人簽名蓋章,註明撰寫時間。
參考舉報信案例:/code/V3/szxx/show.php?id=1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