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住建局、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日前聯合發布了《關於全面加強業主組織建設規範業主組織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強化基層政權治理,努力構建廣州物業管理領域的***建***治***享格局。
據了解,通知針對部分業主組織籌備脫離基層政府指導、業主組織候選人不符合法定標準、業主組織選舉投票造假、物業服務企業阻撓業主組織成立以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了30條工作準則和監管措施。
■新快報記者 王彤 通訊員 穗建
案例
業委會與物業公司連年打官司
日前,有市民向新快報記者反映,廣州林和東商 住小區現業委會與物業公司廣州家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家華物業”)最近幾年年年都要打上壹場官司,“煩都要煩死”。
企查查的數據顯示,家華物業成立於2005年。據了解,其是該小區的第二任物業公司,收費自始保持著每戶居民每月30元的價格。現業委會於2015年9月8日在街道備案成功,任期5年;當年11月15日,業委會組織召開了業主大會,做出了不續聘家華物業公司的決定。此後,雙方開展了長期“拉鋸戰”。
物業公司和部分居民不滿這個決定。物業相關負責人告訴新快報記者,業委會選舉過程本身就存在問題。投票表上,有壹位叫做董小瑤(化名)的候選人,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常住人口資料卡的壹份復印件上,該居民已在2014年被標記為死亡。此外,參與投票的業主還有廣東省信托房產開發公司的兩票,占地面積達27350.698平方米,其為小區當初的開發商,早已不擁有產權,不該計入選票。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2017年8月6日,30多人聚集到物業辦公場所,欲圖搬走辦公物品,後未果。
業委會委員馮武利(化名)對新快報記者說,物業公司利用公***空間牟取私利。據介紹,在現業委會管理之前,小區綠化面積大,之後許多綠地莫名其妙消失被化作停車場,白天不時有外來車輛臨停在此。“剛開始有汽車的時候就有停車場了,這可以理解,但其中產生的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我們卻完全沒收到過。”
林和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林和東商 住小區正在法院走訴訟程序,還未作出判決結果,需要法院做最終的裁決。
天河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快報記者,該小區業委會成立過程中都遞交了應該遞交的材料,滿足了成立的條件,但參與投票的省信托房產開發公司的確存在瑕疵。
為何說滿足了成立條件?又如何存在瑕疵?記者查閱的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民事裁決書(2017)粵0106民初21926號(下稱“21926號判決書”)顯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備案行為對業主委員會提交的備案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
存在瑕疵是指,省信托房產開發公司作為選舉業委會候選人的選票,既無公章,也無法定代表人等的簽名,真實性存疑。據了解,關於該小區業委會的選票,廣州鐵路運輸第壹法院(2016)粵7101行初568號行政判決書中進壹步確認,業委會選舉過程中17選票存在塗改等情形,其真實性不予認可。“那個投票表上寫了我的名字,但我根本不知道這回事,也絕對沒參與過投票,”居民龐女士說。
關於業委會與物業公司,天河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際工作中許多業委會沒有按程序依法依規進行操作,想要脫離政府的監督指導。壹些業委會並沒有充分尊重業主意願,沒有把廣大業主利益放在首位。物業公司方面,只要做好自己的服務就好了,不該過多牽涉到業主大會、業委會的事務中去。其實只要是居民真實意願的表達,政府都表示支持。”
亮點
街鎮政府
要對業委會籌備組代表把關
記者發現,通知壹大亮點是明確了以基層治理為主導,全面落實街鎮政府監督指導職責。根據通知,街鎮政府要對籌備組業主代表資格條件進行把關,對於推薦的籌備組業主代表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或者偽造業主簽名推薦的,可以取消其參加籌備組的資格。
此外,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支持、協助義務和侵占業主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街鎮政府應會同區住房建設部門進行重點查處,並采取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籌備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街鎮政府應會同區住房建設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告全體業主。
業主大會表決
應通過微信群等方式公開信息
新快報記者還發現,通知厘清了矛盾糾紛較多的重要概念,細化了業主組織成立、運作的程序,確保業主合法權力的行使,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
在業主大會表決過程方面,通知規定,籌備組或業委會應當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等有效方式向全體業主公開信息,征集意見;業主大會表決應當首先采用電子投票方式,區住房建設部門要加快轄區電子投票數據庫建設。
物業管理權移交方面,通知規定,業主大會依法選聘新物業企業的,業委會應當及時與原物業企業協商物業管理權移交事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街鎮政府申請調解,業委會、新物業企業不得強行接管物業管理區域。對原物業企業違反規定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由區住房建設部門依法查處。
通知還明確,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各區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市有關部門將組織力量,不定期對落實通知各項工作情況開展全市性檢查、督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各區政府要細化工作制度,建立以發現和快速處置問題為核心的考核機制,完善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激勵懲戒機制。
點評
對民間自治組織 政府應加強指導和監督
廣州市政協委員劉毅認為,制度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缺少對業委會相關權利的清晰約束。現實中不少業委會把自己等同於物業公司或其上級,以不專業之身來指導專業的物業公司,很可能造成權力尋租。
政府方面,應加強對民間自治組織的指導和監管。街道辦、住建局應走進社區,加強對業委會的宣傳,喚醒廣大民眾的權利意識。不能因為法規上沒有賦予相關權利,就不想惹麻煩。
對業委會決定有異議
存在最佳反駁時機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武傑指出,小區業主如果對業委會作出的決定有異議存在壹個最佳駁回時機。根據物權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小區業主享有業主撤銷權,如果業主認為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決議)侵犯其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程序,業主有權起訴,要求撤銷該決定(決議)。但撤銷權有壹年除斥期,業主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被侵害之日起壹年內起訴,否則該權利便會滅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