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什麽時候可以做
壹般3個月之後就可以的。有的特殊的可能需要6-12個月。 要看做什麽司法鑒定,通常分傷情鑒定,傷殘鑒定兩種,傷情鑒定通常出現在刑事案件中,鑒定原則為及時性,需要在發生傷害後立即做,傷殘鑒定要求穩定性,需要等治療終結後且病情相對穩定時去做,所以要看做那塊。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範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於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補充後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壹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司法鑒定在開庭前做麽
司法鑒定是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用於判斷所需賠償金額。正常程序在開庭前先做司法鑒定,雙方***同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就按照司法鑒定的結果,***同商討賠償金額。如果對賠償責任有異議再上法院去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 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司法鑒定什麽時候可以做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