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同專用章簽合同可以嗎?
妳可以用合同專用章簽合同。單位對外簽約時,可以在簽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要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至於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其實在使用過程和司法實踐中是壹樣的,與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印章的作用是什麽?
合同的印鑒有著重要的作用: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說,合同的印鑒標誌著雙方訂立合同的要約和承諾的完成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標誌著合同經雙方協商成立,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依據本合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個人借用單位的業務介紹信或委托書、合同專用章或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以出借單位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供個人占有、使用、處分或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責任外, 出借業務介紹信或者委托書、合同專用章或者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專用章,單位在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訂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在實際工作中,可以用公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三。訂立合同時應註意的事項
1.註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壹致。
有些企業使用合同統壹文本是好事,但因為不詳細了解合同性質,所以有問題。比如這是壹份加工合同,但使用的是購銷合同文本,這就給合同的未來履行和法律條款的適用增加了爭議。
2、註意列出每件物品的單價。
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各種商品,但在合同中只明確了各種商品的總價,而沒有明確每種商品的具體單價,壹旦合同部分履行,就很難確定部分未履行商品的價格。
3.在合同中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雖然《民法典》規定,壹方違約,另壹方可以向其主張違約金、賠償金,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法院會認為雙方當時放棄了違約金的權利,不予支持。對賠償的計算方法有明確的約定,有助於日後發生糾紛後快速確定賠償金額。
4.確定管轄法院
現在有些案件往往在訴訟管轄上耗費時間和精力。如何避免?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管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訴訟法關於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簽合同時,雙方壹般比較友好,比較容易達成壹致。如果事先確定了管轄法院,以後就沒必要再去爭管轄法院了。
5.註意用詞嚴謹。
原則上合同的訂立日期實際上是指合同的生效日期,但實踐中也會有例外,合同的生效日期可能會附加壹定的條件。綜上,民事主體在簽訂合同時,當然可以使用合同專用章。
法律客觀性:
印章和治安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印章是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印章。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機關、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參政議政機關、武裝力量、武警、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委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以及具有法定名稱的合同、金融、稅務、發票等業務專用章。本辦法所稱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印章,是指國家政權、黨政、司法、參政議政、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委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