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約定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如果只有蓋章沒有簽字,合同就沒有生效。蓋章是單位,簽字是個人,包括單位法人。單位蓋章了即使法人沒有簽字也有效。只蓋章的,合同不能生效。當然,如果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在法律上視為合同已經成立並生效。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首先,這是由合同的性質所決定的。合同是當事人協商壹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主體意思表示壹致的協議。壹般情況下只有簽字或蓋章,才能表明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承認。但是如果在合同書沒有簽字或蓋章之前,壹方當事人按合同履行了義務,相對方又接受了該義務,則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需要具備壹定的條件,合同生效分為幾類: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二是除具備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壹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還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續時生效。三是合同雖然成立,但還必須具備雙方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時或雙方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期限屆滿時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