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準備好全部材料,向單位申請提取;
2、單位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和資料;
3.申請人憑單位蓋章出具的資料和申請表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機構提出申請;
4、按照規定提取的,工作人員在申請表上填寫提取金額簽名蓋章,並輸入相關信息;
5.申請人憑住房公積金支取憑證到承辦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